- 肉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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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佛經所說五眼之一, 謂肉身之眼。 認為肉眼見近不見遠, 見前不見後, 見明不見暗。
《維摩經‧不二法門品》: “實見者尚不見實, 何況非實, 所以者何?非肉眼所見, 慧眼乃能見。”《法苑珠林》卷二四引《贊彌勒四禮文》: “凡夫肉眼未曾識, 為現千尺一金軀。”後因以指俗眼, 謂短淺的眼光。唐 盧仝 《贈金鵝山人沈師魯》詩: “肉眼不識天上書, 小儒安敢窺奧秘。”元 王逢《靜安招提八詠為寧無為上人作》之四: “神僧聊示現, 肉眼為驚睅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 “鄉民肉眼不識, 原來就是王爺。”江波 《爆竹聲聲》: “似乎我就是那來無影去無蹤的仙人, 凡胎肉眼是看不見的。”2.泛指人眼睛或眼力。艾思奇 等《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》第八章: “在沒有光學儀器以前, 人類肉眼所能看到的範圍是極其有限的。”柯靈 《香雪海‧給人物以生命》: “作家不但用肉眼觀察人, 更多地用玲瓏的心眼。”楊朔 《我的改造》: “搖搖筆杆子寫點東西, 比起人民創造歷史的偉大鬥爭, 渺小得連肉眼都看不見, 有什麼值得誇耀的?”
Ханьюй Да Цыдянь. 1975—1993.